涨姿势 | 中央全会即将召开,几分钟带你了解民进中央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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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将于12月7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。届时,来自全国各地的民进中央委员将抵京参会履职。
可能对很多会员朋友而言,民进中央组织显得有点“神秘”,比如,中央委员会怎样产生,有哪些职权,主席、副主席如何设置……有不少感兴趣的内容却又都不太了解。
不急,小萱这就为大家揭开民进中央组织的“神秘面纱”。
在此之前,先出几道题来考考您:
1.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由( )选举产生。
A.全国代表大会
B.上一届中央委员会
C.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委员会
2.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( )年。
A.三年
B.四年
C.五年
3. 以下不属于中央委员会职权的是( )。
A.听取、审议并批准中央常务委员会的报告
B.修改本会章程
C.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、副主席、常务委员
4.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( )举行一次,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,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。
A.每季度
B.每半年
C.每年
5.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,由( )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。
A.中央常务委员会
B.主席会
C.主席办公会
想知道正确答案是什么,一起来学习《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》第四章对中央组织的有关规定:
Q
关于全国代表大会
第二十六条 全国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其职权是:
(一)听取、审议并批准中央委员会的报告;
(二)决定本会的方针、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;
(三)修改本会章程;
(四)选举中央委员会。
第二十七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,由中央委员会召集,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。
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,由中央委员会或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。
必要时可以召开全国代表会议,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。全国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,由中央委员会或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。
Q
关于中央委员会
第二十八条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,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,其任期也相应改变。
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名额,由上一届中央委员会或中央常务委员会提出,全国代表大会决定。
第二十九条 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,领导全会工作,对外代表本会。其职权是:
(一)听取、审议和批准中央常务委员会的报告;
(二)听取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报告;
(三)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;
(四)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、副主席、常务委员;
(五)选举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委员;
(六)必要时可以调整少部分中央委员、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。
第三十条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,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,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。
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,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推定召集人主持会议。
Q
关于中央常务委员会
第三十一条 中央常务委员会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,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,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。
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,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。
Q
关于中央委员会的主席、副主席
第三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设主席一人,副主席若干人,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。
中央委员会主席、副主席即为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、副主席。
中央委员会主席主持中央委员会的工作,召集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。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。
第三十三条 中央委员会主席、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,根据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决定,领导中央日常工作。主席会议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召集和主持。
Q
关于中央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机构
第三十四条 中央委员会设秘书长,由主席会议提名,中央常务委员会任命。根据需要由中央常务委员会任命副秘书长,协助秘书长工作。
根据需要在中央机关中设立工作部门。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按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产生,由主席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任命,向中央常务委员会通报。
根据需要设若干专门委员会。其机构设置和主任人选,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。
怎么样,您都答对了吗?
如果您还想继续了解民进的地方组织、基层组织,推荐您阅读本篇小文的姊妹篇:《涨姿势|几分钟带你了解民进基层组织》、《涨姿势 | 地方组织换届季,这些知识您知道吗》(←点击可阅读),应该能对民进的组织机构有一个比较基础的了解。
接下来的三天,小萱将对民进十三届五中全会进行重点报道,想要了解民进2016年做了什么,2017年要怎么做,记得持续关注我们“民进网”微信公众号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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